一、反對資本主義並主張加以徹底的變革,因為資本主義是為利潤和資本積累而生產,由此帶來了社會不平等、人民物質和精神的貧困、失業、生態破壞、政治壓迫、週期性的經濟危機和戰爭,鞏固並擴大了民族和性別的壓迫。
二、建立一個沒有壓迫、真正民主而平等的無階級社會,生產是以人民的需要為目的,透過生產工具的社會化,以民主而有計劃地組織社會生產,來保證人民的福祉和全面的發展。
三、反對資本主義虛假的代議民主,以及過去蘇聯、東歐和中國一黨專政的官僚體制,主張擴大直接民主,建立人民的自主管理。
四、反對任何形式的性別、性傾向和種族的壓迫與歧視,以及基於年齡、精神和生理缺陷的歧視,只要存在這種種壓迫與歧視,新社會就無法實現。
五、組織工人階級和被壓迫群眾的國際行動,對抗資本的國際活動(資本流動以及隨之而來的剝削和公害輸出、秘密外交、侵略戰爭等),因為資本主義是一個世界性的體系,它產生的矛盾與危機也是世界性的,各國工人階級和被壓迫者的命運已被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因此人類面臨的重大問題也只有在全世界範圍內才能解決。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推動工人階級獨立於資產階級之外的政治行動,發展工人階級政黨,建立勞動人民的民主政權。因為真正民主平等的社會,不可能依靠救世主,也不可能透過議會路線來達成,而是要靠群眾的奮鬥和自我組織來實現。
二、支援並投入青年、原住民、婦女、公害受害者、都市貧民、貧苦農民、同性戀者、身心障礙者等被壓迫人民的反抗運動,促進各運動領域之間的相互支援。
三、推動國際進步運動的團結和組織,發展真正國際性的觀點,克服民族的偏見和分化,從個別議題的國際團結出發,有系統地協調各國的運動,增強國際被壓迫者的力量,推翻國際資本的統治。
連結發刊辭
一、 本會會員不分性別、省籍、年齡、種族、階級、國籍,一律平等。
二、 本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意即,為制定政治路線而進行內部討論時,要有最大限度的民主;而在路線制定後加以施行時,要有最嚴格的紀律。這制度包括下列的規則:
1. 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由會員或會員所選出的代表,按照本會章程規定,在正規的會議或會員大會上選舉產生。同時必須定期向其選舉者報告工作並負責。
2. 表決文件或政治立場,用公開舉手或點名方式。領導幹部的選舉採不記名投票方式。
3. 領導幹部沒有權利使用提出辭職或其他組織性的最後通牒的方法,來企圖影響一個決議。領導幹部之請辭,需經由選舉單位同意。
4. 下級需嚴格服從上級機關的決定並立即加以執行。倘若提出上訴,不得因此而延遲執行原來的指示。
5. 本會遵守多數領導制,決議由多數票通過,少數派有義務執行多數的決定。但少數派有權利根據確定的綱領形成思想派別或派別組織,並享有種種民主權利,例如:
A.在會員大會的會前討論期間,向全國會員提出他們的見解。
B.適當地根據他們在政治上和數量上的重要性,在領導機關內獲得席位。
C.多數派也有義務保障少數派的權利,而這意味著少數派不致因為具有少數派的見解而受到懲罰。
6. 會員遭受紀律處分時,有權預先知道被控告的罪名,提出自己的辯護,並且除非地理條件不許可,有權與原告當面對質。
7. 任何人以全部時間擔任本會工作者,所得報酬都不得超過熟練工人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