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告全国工人书》

   傅申奇在自由亚洲电台公民论坛专题节目的评论 www.dforumc.org sqfu@msn.com

   《告全国工人书》

   民主正义党关注着全民族和全体公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尤其关注工人和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为促进及保障其经济及社会利益而组织工会。这就为工人和公民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组织工会提供了法理基础,据此民主正义党自由工会促进会发表了《告全国工人书》全文如下:

   全国工人同胞们:

    一、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虽然从来不是什么领导阶级但也决不是任政府、企业领导或私营企业家可以随意摆布的生产工具,要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全靠我们工人自己!

    二、工人除了工资之外没有任何生存依赖的手段。工人下岗、失业后丧失劳保福利,拿不到工资,退休工人医疗报销无着等等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中共拿民众进行共产试验遭到彻底失败造成的。因此,中共及其政府理当为大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理应合理地解决退休、病残、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事宜,并做好再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三、我们坚决认为,游行、集会、示威乃至罢工 ( 尽管当今中国宪法在公民权利中删除了这一条款 ) 是天赋的合法权利,是任何个人、组织和政府所不得剥夺的。

    四、中共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工人有权按该公约的有关条款行事。

    五、据此。我们建议全国工人同胞们,立即开始筹备成立自己的工会,组织起来共同保卫自己的一切权益和利益。就工资、福利、下岗培训、就业保障、失业补偿和国营企业的管理及一应相关问题与政府、企业领导、私营企业家或其他相关结构进行交涉。从当前说,尤其是国营工厂职工,更应在官方工会之外筹组自己的工会,因为工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工会,才能对企业领导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它们贪污受贿乃至蛀空公有财产,也只有依靠自己的工会,才能与他们任意惩罚工人、任意裁减工人以及其他不顾工人合法利益的作法进行抗争。

    六、当然,有必要指出:自由工会的建立对于中国工人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因此也是很艰难的,需要广大工人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努力。首先应以建立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和研究会为好。正式成立自由工会,则应到政府指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如果政府不予办理,在反复交涉无效后,可以考虑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施加适当的压力,直到它正式批准为止,在申请期间,如遇非法阻拦,可考虑游行、集会、示威,亦可考虑根据上述国际公约,同时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社会进行投诉。

    七、凡愿意与我们共同研究和推进中国自由工会运动的工人同胞,请与我们联系。

    亲爱的公民们:其实组织工会并不是仅仅与工人有关,各行各业的公民,从农民、教师、作家、艺术家到国家公务员都可以,也应当为促进及保障其经济及社会利益而组织工会。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我国的寡头统治者还不允许真正独立的群众组织存在,因此要组织起来还是很艰难的,这需要公民们认识到自己应有的权利并拿出勇气去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们相信,一旦广大公民都勇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这种权利就会属于公民。

(2010/08/27 发表)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走进德国工会

 

走近德国工会

文:吕明
(编者按:这篇文章记载了九位旅德中国人参加德国工会或职工咨询委员会的经验,富于生活气息;有人还谈到德国工人运动史,虽然简单,但也提醒读者德国工人能够有尊严地劳动和生活,同一百多年来劳工运动的抗争历史是分不开的。)
法兰克福俞可强:旅德学人平时说的德国工会,主意是指自己单位的工会小组或工会支部,其德文繁琐的直译是“工会下属由企业职工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近几年来,我不仅仅参加我们公司的工会组织的任何活动,而且还逐渐成了一名积极分子。
我是九五年从达姆斯达特科技大毕业的,整整找了三年多,终于在法兰克福附近一家四十多人的公司找到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半年试用期后顺利转正,并重新签定了工作合同,就在此时,我看到公司里出了一些风波,并接二连三解雇了好几位同事,这引起了我的不安甚至恐惧,后来经职工咨询委员会出面抗争和数日罢工,终于解决了几起解雇事件;自愿被解雇的获巨额补偿,不愿被解雇的换科室继续上班。
通过这事,我看到了职工咨询委员会的强大势力,它的确是为职工办事说话,我消除了恐惧之后,思考如何才能象阿庆嫂唱的那样“背靠大树好乘凉”,积极向企业职工委员会靠拢,热心参加它组织的各种活动。
汉堡卢肖虎:旅德学人在解决了居留问题和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之后,普遍的心理状态是基本上安定和稳定下来,如何保持自己的小康式生活水平,我这里指的小康与国内的标准不一样,主要是指旅德学人工薪阶层,年收入五至十万马克,全额享受带薪的四至六周休假,无后顾之忧地按月偿还房屋贷款,全家每年到国外去度假一至三周等等,也就是说如何保住自己小康之家的饭碗,甚至把自己的饭碗变得更硬一点,最好成为铁饭碗。
一项最为重要的权益保护就是跑到当地的工会去要求填表入会,和积极参加本单位职工咨询小组或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甚至挺身站到前面或台上去,直接参加民主竞选的活动,就其切身利益来讲,对人对己都有好处。
斯图加特赵寒梅:我所知道的主要好处是一旦你与老板发生纠纷,包括受到记过,警告处分等等,本单位的工会小组原则上会站在你的立场为你说话;如果出面交涉,解决的方式没有使你满意的话,你可以越级向管理机关,地方工会直接请求法律援助,甚至要求请律师帮助打官司。如果你是工会会员,从每月毛收入中缴纳了百分之一的会费,那么一切打官司的费用均由总工会承担,你就是打输了也不用交一马克。如果你是本单位被民主选举出来的工会成员,你可以享受到这届工会期四年不被解雇裁员的法律保障。
法兰克福彭思蜀:我在法兰克福机场一家德国公司工作,我们共有八名职工,但在大法兰克福地区有五家分公司,我在这里已干了十二年了,有一天有位要好的同事提醒我带上工资单,到法兰克福市内总公司的工会去咨询一下,看自己的工资与工会谈判出的行业标准工资是否相符。
不问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多年以来果然被阶段性地少算了一至两个等级,职工咨询委员会的人员有权查看任何人的工资表,他们发现后也认为很严重,立马出面为我找了会计科和公司的领导,一个多月后,我被总公司通知说“工资等级现在调到了应有的级别”并收到补发的一万三千多马克差额。
据我所知,不少旅德学人跟我以前一样,在研究所或公司工作了好多年,对自己挣多少没个数,打听同事的收入自然不符合随乡入俗的习惯,但跑两趟职工咨询委员会去打听一下则是很重要的。
柏林马厚祥:我最近因本单位的公事儿帮着职工咨询委员会的干部跑了几趟市工会,了解到总工会一直都与各行业资方总代表定期谈判工资上涨问题,我顺便要了一张最新谈妥的企业标准工资表,并建议旅德学人有兴趣者到自己所在的工会小组去查看一下自己的等级与涨幅,否则吃了哑巴亏还被蒙在鼓里。
看表的时候要稍注意,一般只列月基本工资和小时工资,夜班补贴,周末附加工资,休假金和圣诞金不包括在内。
科隆王洪敏:要了解一下本单位和部门的职工咨询委员会和上属的工会,有必要翻一下德国的近代工运史。
从十九世纪中叶,德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发展,一八四零年莱比锡印刷行业成立了第一个工会,一八四八年柏林成立了“德国工人兄弟会”,由劳资双方组成委员会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德国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工人每天工作长达十多个小时,工资却不能够养活全家人,后来工人们受到法国革命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影响,劳工大众开始意识到人人生而平等,要求国家赋予个人一系列的基本权利,德国的思想家们当时就提出,要改善劳苦大众的生活状况,必须建立一套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包括建立医疗、残疾和失业等保险。这就是今天德国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前身。
威施巴登左自力:德国工运史中发生的重大事件有一九一零年三月,柏林工人举行大游行,要求提高工资,遭到当局血腥镇压,几百人惨死在街头。一九一八年,柏林五十万工人总罢工,随后汉堡、慕尼黑,法兰克福等十几个城市也罢工声援柏林,总人数达一百万人,半年后鲁尔区一百五十万人举行大罢工。
如今的劳资协条,雇员享受的各种平等权利和良好的福利待遇,被解雇的赔偿和其后的生活保障等等,可以说这一切都是上千名德国工人和工运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不来梅陈建一:企业法第一条第一款就写明:在一家企业中,只要有五人以上,就可以从他们当中选出三人组成工会咨询小组,或称成企业管理咨询委员会,按德国劳工法条列,总工会授于该小组的大任是:“企业的共同参与与共同决定权”,共同参与的权利有职工的信息权,听证权,提建议权,咨询权和参与决定权,在劳资冲突时,坚定站到职工一边。
“企业共同决定权”的思想来自一八四八年法兰克福国民大会,但当时没有形成任何决议,到一九一八年通过的“魏玛宪法”在第一百六十五条中规定,职工有权参与对工资、工作条件及其经济整体发展计划的制定与规划。
一九二零年二月德国颁布了“企业法”,经过几十次修定一直使用至今,促使这一切得以实现的就是以社会平等和保障职工利益为目的的德国工会和其下属企业职工咨询委员会。
哥廷根欧阳亚强:德国各大中小企业一般每年有两次企业节日,也就是劳资双方的同乐会。以黑森州的法兰克福和卡塞尔为例,一次是夏天节,另一次是圣诞节,一般是企业出钱,职工咨询委员会主办,主要内容是以吃喝玩乐为主,顺便表彰一下“先进个人”,或恭祝某批职工五年,十年,或二三十年在本单位的光荣历程,受贺人有贵重礼品,其他人也均有一两份小礼品,人人皆大欢喜。
本人认为这样的活动对于旅德学人来说都不应缺席,甚至可以进去出把力,至少应该到会捧个人场。因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十分重要,有兴趣的旅德学人如有意问政,应随时为下届竞选作积极准备,一旦选上,可以安稳坐四年,每周有一个全天用于“企业共同决定权”的讨论和事务处理,调解和解决本单位的劳资纠纷。还可有非常多的机会带全薪参加总工会组织举办的各种长短期培训和进修。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职工咨询委员会有阻遏作用,一是要解雇职工并不是老板一人说了算,资方没有单方面解雇职工的权利,二是资方对有过失的职工的惩戒或处罚必须经由职工咨询委员会同意才生效,在此之前职工咨询委员会会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反驳的理由。
慕尼黑鲁川江:如果自己的工作单位还没有成立职工咨询委员会,你就可以承头干起,其简单方法是先跑一两趟,到当地的总工会去请教并接受咨询,明确讲出自己希望在本单位创建一个,总工会一般都会无条件支持。
只要你能拉上三五个人口头附和,他们就可以通知你的雇主,并派出一位专职人员临时进驻你所在单位几天,帮助建立起工会小组,即职工咨询委员会。
没有一个雇主会高兴这样的事,幸好企业法第23条规定,雇主干扰工会及职工咨询委员会的活动,初次警告罚款是两万马克。我这十多年换过四个不同的工作单位,见过不少这方面的喜剧悲剧,闹得轻的,雇主被总工会告上劳动法庭,从此官司开始无休无止地缠身,闹得大了的,则有可能出现劳资对立,而长期对立的恶果可能是单位被拖垮或破产倒闭,当然谁都不想见到鱼死网破的结局。
我竭力主张旅德学人积极参与工会或职工咨询委员会的工作,这既是保护自己,又帮助别人的社会活动,也是参政德国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比较适合有热心有干劲的旅德学人去锻炼成长。
我们过去和现在生活在德国,将来仍然打算在这里工作生活下去,这就需要我们充分了解德国社会对我们有利和有用的东西,学会用德国的法律来充分保护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