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申奇在自由亚洲电台公民论坛专题节目的评论 www.dforumc.org sqfu@msn.com
《告全国工人书》
民主正义党关注着全民族和全体公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尤其关注工人和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中国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为促进及保障其经济及社会利益而组织工会。这就为工人和公民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组织工会提供了法理基础,据此民主正义党自由工会促进会发表了《告全国工人书》全文如下:
全国工人同胞们:
一、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创造者之一,虽然从来不是什么领导阶级但也决不是任政府、企业领导或私营企业家可以随意摆布的生产工具,要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全靠我们工人自己!
二、工人除了工资之外没有任何生存依赖的手段。工人下岗、失业后丧失劳保福利,拿不到工资,退休工人医疗报销无着等等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中共拿民众进行共产试验遭到彻底失败造成的。因此,中共及其政府理当为大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理应合理地解决退休、病残、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事宜,并做好再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三、我们坚决认为,游行、集会、示威乃至罢工 ( 尽管当今中国宪法在公民权利中删除了这一条款 ) 是天赋的合法权利,是任何个人、组织和政府所不得剥夺的。
四、中共政府已经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工人有权按该公约的有关条款行事。
五、据此。我们建议全国工人同胞们,立即开始筹备成立自己的工会,组织起来共同保卫自己的一切权益和利益。就工资、福利、下岗培训、就业保障、失业补偿和国营企业的管理及一应相关问题与政府、企业领导、私营企业家或其他相关结构进行交涉。从当前说,尤其是国营工厂职工,更应在官方工会之外筹组自己的工会,因为工人只有依靠自己的工会,才能对企业领导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它们贪污受贿乃至蛀空公有财产,也只有依靠自己的工会,才能与他们任意惩罚工人、任意裁减工人以及其他不顾工人合法利益的作法进行抗争。
六、当然,有必要指出:自由工会的建立对于中国工人来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因此也是很艰难的,需要广大工人有理、有利、有节地进行努力。首先应以建立自由工会筹备委员会和研究会为好。正式成立自由工会,则应到政府指定的专门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如果政府不予办理,在反复交涉无效后,可以考虑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施加适当的压力,直到它正式批准为止,在申请期间,如遇非法阻拦,可考虑游行、集会、示威,亦可考虑根据上述国际公约,同时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社会进行投诉。
七、凡愿意与我们共同研究和推进中国自由工会运动的工人同胞,请与我们联系。
亲爱的公民们:其实组织工会并不是仅仅与工人有关,各行各业的公民,从农民、教师、作家、艺术家到国家公务员都可以,也应当为促进及保障其经济及社会利益而组织工会。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是我国的寡头统治者还不允许真正独立的群众组织存在,因此要组织起来还是很艰难的,这需要公民们认识到自己应有的权利并拿出勇气去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们相信,一旦广大公民都勇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这种权利就会属于公民。
(2010/08/27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