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案中,孟晗最迟认罪、最后受审、获刑最重,他相信组织工会是工人的权利,公权力不可被滥用打击工人维权,抗争的火线就划在他立定的地方。
特约撰稿人 荒江 发自北京
2016-12-03
题图:2014年第一次牢狱之灾结束后,孟晗曾说:“在维权的道路上,肯定要有做出牺牲,我已经为此做好了精神准备。”图片来源:中国劳工通讯提供
一名不明身份戴着口罩的年轻男子,抡起一米长的消防斧,砸向一户住宅的房门门锁位置,砰!砰!砰!一人累脱力后,换身后的人。监控视频显示,80秒,40下。
另外两位随同的男子,分别站在楼梯的上方下方把守,偶有邻居出来看动静,便呵斥。屋内传出接连不断的“救命”呼声。在喊声中,三人离开。他们走后,楼上邻居家小女孩下来,对着房门发了一会儿呆。
这是劳工公益人孟晗在广东中山的家,凶险一幕发生在2016年5月7日晚上9点41分,屋内有孟晗年逾七十的父母,及女友悠悠。这是孟晗父亲孟兴雄此生经历的最恐怖夜晚,当时儿子孟晗正被关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砸门的斧子是消防斧,属轮船上必备,孟兴雄和孟晗都很熟悉,孟父在港口工作多年,孟晗则16岁开始做船员。
砸门目的是骚扰逼迁。此前,家中已遭房东断水断电,封堵门锁,不明身份人士上门威胁等。歹徒离开后,接到报警的当地升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方才赶到,表示要“破门”,孟兴雄担心门被破开后晚上不能锁上,有安全问题,要求白天再破。第二天一早,孟兴雄自己尝试用螺丝刀把房门拧开,警察没来,凶手亦未被抓获。
砸门前五个月,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广州、佛山两地劳工NGO遭到严厉打压,超过25名机构负责人、员工、志愿者、工友等被带走、问话,包括孟晗,以及他在“番禺打工族服务部”的同事曾飞洋、朱小梅、汤欢兴等人,事件被称为“12.3”劳工案。
砸门后一个月,2016年6月8日,孟晗、曾飞洋、朱小梅、汤欢兴,被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9月26日,曾、朱、汤三人被宣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一直未认罪的孟晗,被另案处理。
他又坚持了一个多月,11月1日认罪,两天之后的11月3日,孟晗案在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即日宣判获刑一年九个月。尽管对案件结果有所准备,但是对孟晗认罪并被判实刑,女友悠悠(化名)还是“懵了”。
从“工人阶级老大哥”到“进城务工者”
孟晗1962出生在湖北宜昌,16岁开始在船上做水手,先是跑港口内部的交通船,远一点去过长江中下游的九江、南京等地。彼时三峡工程尚未正式进入建设期,长江波澜壮阔,险滩暗藏。
90年代,内地兴起下海潮,不安分的孟晗辞去工作,此前他已解除婚姻,在家里自然掀起一场硬仗,但家人终究未能阻止。同在航运系统工作的父亲孟兴雄承认,对儿子孟晗了解不多,最初以为孟晗会像他一样,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直到退休。
“东西南北中,发财在广东”。这句俗语如今已经没多少人会提起,却是上一个年代的写照。孟晗南下广东之后,做过各种生意,包括贩卖茶叶香烟等,都赔了钱,最后不得不去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从社会主义“工人阶级老大哥”,“沦落”到了市场经济下的“进城务工者”,基本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个人命运更无法由自己掌握。
“政府必须停止滥用公权力打压维权工人,在维权的道路上,肯定要做出牺牲,我已经为此做好了精神准备。”
担任物业公司保安队长的孟晗,因为替偷东西的手下小弟承担责任,遭到开除。之后不久,他找到了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保安工作,并从这里走上了劳工维权之路。
这家医院的护工及保安当时已经忍受了十多年的不平等待遇:未签订劳动合同,同工不同酬;异地购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的计发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带薪年假规定未按法律规定实行;“以罚代管”,以保安工人违纪为由扣罚工资。护工和保安们先后去广东省政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广州中医药大学、省总工会寻求解决,皆未果。最终,2013年8月19日,孟晗带着13位保安爬上医院门诊楼的高台雨棚,拉起横幅,散播传单,结果他是被带至派出所,被起诉,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九个月。
这次牢狱之灾并没有吓退已经年过五十的孟晗,反而让他在劳工维权界崭露头角。他开始到中国大陆第一个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实习,从事组织化的劳工维权工作。“政府必须停止滥用公权力打压维权工人,”2014年出狱之后的孟晗曾这样说,“在维权的道路上,肯定要做出牺牲,我已经为此做好了精神准备。”
2014年夏天,广州大学城220多名环卫工人不满安置问题,罢工抗议,“打工族”亦介入,机构化的培训、权利倡导、组织集体谈判,让孟晗积累了经验,他也在那时,迎来了劳工维权生涯中最灿烂,代价也最沉重的一仗。
利得鞋厂罢工:最漂亮的最后一仗
在环卫工罢工前几天,2014年8月17日,七八个番禺利得鞋厂的工人找到了“打工族”。
当年1月份开始,鞋厂传出要从番禺搬迁到大约50公里外的佛山大沥,但是厂方并未知会工人,工人们察觉到,厂方正在减少本厂订单生产、减少计件工资收入,以此逼迫工人自动离职,规避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工人们来找“打工族”,是担心搬厂会产生后续问题,不知道会不会有搬迁补偿,如果工人不想随厂搬迁怎么办。也是在这次谈话中,这些工人第一次了解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概念。
孟晗自己就是从工人堆里出来的,他告诉工人们,工厂关闭之前可以拿到哪些补贴,他们本应享有什么权益,现在要如何去争取,投诉、仲裁、诉讼、集体谈判等方式各自有什么利弊——因为厂方通常不履行完整的用工手续,多数工人拿不出劳动关系、厂牌合同、工资条、社保清单等完整证据;如果走司法程序,则往往要拖上一年半载,工人个体力量微弱,禁不住拖;最后,工人自己选择了集体谈判。
接下来,孟晗与朱小梅、邓小明、汤欢兴等“打工族”的同事到工厂附近,做具体动员。有热情的工人,可以报名自愿做联络员;工人自己选出代表,与资方进行谈判;其余的工人,每人交二十块的“团结基金”,作为工人代表被抓后的家人生活费。孟晗自费开通QQ会员,建立若干五百人QQ群,不间断分享信息,包括自己的抗争经验。
孟晗那时状态是:两眼放着光,整夜不睡觉,全身心扑进去,还有工友长时间住在孟晗家里,冰箱里塞满各种食物,孟晗既像大哥,又像“保姆”。
孟晗及“打工族”的同事均认为,这一切工作,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框架内进行的,该法明言,工人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当时,孟晗在“打工族”只是实习状态,没有稳定收入,生活要靠女友悠悠支撑,但悠悠回忆,孟晗那时状态是:两眼放着光,整夜不睡觉,全身心扑进去,还有工友长时间住在孟晗家里,冰箱里塞满各种食物,孟晗既像大哥,又像“保姆”。
2014年9月到11月,“打工族”协助利得工人召开了五次工人代表座谈会,一次工人大会。11月底开始,工厂分批叫工人签订不合理的变更合同,并无补缴社保、补发加班费、高温津贴、带薪年假补贴、产假补贴等多年积欠的款项。工人们的愤怒终于在12月大爆发,6日凌晨,手缝组率先提出要罢工,孟晗在QQ群通知其它组呼应,引发了全厂大罢工。
至2015年4月25日,因工人代表分化、厂方违背补偿补贴的承诺,利得鞋厂工人共罢工三次。“打工族”协助工人组织纠察队,维持秩序,防止出现情绪过激。孟晗是“打工族”派出的顾问,汤欢兴则自己征集工友签名成为顾问,两人为工人代表与厂方谈判提供支持。
12月罢工开始后,当地派出所介入,分批传唤工人代表和积极分子录口供。孟晗则全程被“国保”(国家安全保卫警察)紧盯,数次进出派出所。到2015年4月的第三次罢工期间,4月19日,鞋厂工人大会召开时,孟晗被抓进派出所,工人堵在派出所外面大喊“放人”,被转移到番禺基地的孟晗随后获释。4月21日深夜零时15分,曾飞洋家门被不明身份人士撞击。22日早上至23日夜间,孟晗家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堵在门口,被断电,孟晗困于家中,后再次被工人救出。
近半年的艰苦和承受的种种危险没有白费,利得鞋厂2700多名工人最终拿到了全部的补偿,补缴社保公积金、工龄补偿、加班津贴、带薪年假补贴等,共计9000余万。
深圳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毅认为,利得鞋厂工人罢工,是南方劳工运动中“最漂亮的一场战斗”。这也是孟晗到“打工族”工作后,全身心投入的第一场活动,也是最后一场。
利得罢工结束之后,孟晗陪同刚做完乳腺癌手术的女友悠悠,一同外出开会、游历。2015年9月,两人回到中山——孟晗与前妻的儿子在这里工作——孟晗租下一套房,接父母过来,打算自己在中山做起劳工服务机构,同时孝敬老人,让他们安度晚年。
直到3个月后孟晗被抓,房子的窗帘也才刚刚挂上。
“12.3”暴风雨:被逮捕、被“揭黑”、被骚扰
在中共领导的工人组织眼中,孟晗他们的“维权”,是一种“夺权”。
2015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李玉赋公开表示,“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剧,妄图以劳动关系为突破口,通过一些非法劳工’维权’组织、’维权’人士与工会争夺职工,破坏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和工会组织的统一。”
实实在在的打击很快就落到了孟晗和他的同行们身上。
2015年12月3日,孟晗在中山被刑事拘留,同时被拘的还有在“打工族”工作或曾经工作过的曾飞洋、朱小梅、彭家勇、邓小明,罪名均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汤欢兴失联,佛山“南飞雁”工伤维权机构负责人何晓波也被刑拘,罪名是“职务侵占”。这七人被刑拘外,被带走问话的相关劳工NGO人士,超过25人。
这场风暴被称为“12.3”劳工案。
2016年1月8日,何晓波、曾飞洋、朱小梅、孟晗四人,分别被以上述罪名批捕。1月7日,彭家勇、邓小明获准取保候审,汤欢兴失联37天后与外界恢复联系;2月1日朱小梅获准取保候审,4月7日何晓波获准取保候审。6月8日,曾飞洋、朱小梅、汤欢兴、孟晗四人被起诉。
与司法手段并行的,是内地顶级官媒领衔的“捣碎光环”和“揭开黑幕”。
2015年12月22日,曾飞洋、孟晗等人被拘留近20天时,大陆官媒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同时出手,央视《朝闻天下》以24分钟的内容呈现曾飞洋“罪案调查”,新华网发布署名“邹伟”的文章,《揭开“工运之星”光环的背后——“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主任曾飞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调查》,指“打工族”是非法组织,以“免费维权”为幌子、长期接受境外组织资助、在境内插手劳资纠纷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践踏工人权益,并强调曾飞洋男女关系混乱,组织账目不清。文章又称何晓波创办的佛山“南飞雁”为“打工族”的下属机构。
“新华视点”记者称走进专案组,面对面采访犯罪嫌疑人以及办案民警,然而当时,被捕的数人是要被移送审查起诉,还是获准取保候审,抑或应该无罪获释尚无定论,更未进入唯一有资格将嫌疑人正式定罪判刑的庭审阶段,但“新华视点”的记者已经在“逐渐揭开深藏幕后的真相”,未审先判。
孟晗父亲孟兴雄多次报警,当地升辉派出所民警一开始态度友善,但总在接到“神秘电话”后,告知孟兴雄事情无法解决。面对派出所不作为态度,作为多年共产党员的孟兴雄,第一次对自己的信仰产生怀疑。
2015年12月25日,“南飞雁”发布公开声明澄清邹伟稿件中的不实内容,指其“严重损害了‘南飞雁’的公众形象,践踏名誉”。2016年1月25日,“南飞雁”以快递的方式,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邹伟提起民事诉讼。
2016年4月,曾飞洋母亲就“名誉侵权”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起诉新华社、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番禺区公安分局,但起诉最终未被受理,曾飞洋家属却遭到广州国保(国家安全保卫警察)骚扰,国保强行进入曾父病房,要求曾母撤诉,曾母最终在今年“五一”劳动节妥协。
同样遭受压力的还有孟晗家属。2016年2月起,孟晗在中山租下的房子先后经历了断水断电,租约未到期就遭到房东陈子斌逼迁,不明身份者上门威胁……孟晗父亲孟兴雄多次报警,当地升辉派出所民警一开始态度友善,但总在接到“神秘电话”后,告知孟兴雄事情无法解决。面对派出所不作为态度,作为多年共产党员的孟兴雄,第一次对自己的信仰产生怀疑。最终,不堪骚扰的孟家人在5月下旬决定搬离中山。在广州暂避一段时间后,孟晗父母回到惠州女儿家中。
拒不认罪:“不愿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们妥协”
铁窗外,家人无辜受牵连,铁窗内,被捕者会见家人、聘请律师的权利全然得不到保障,连通内外的,只是一份份令人莫名的“不请律师承诺书”“解聘律师声明”。
2016年1月,何晓波的妻子杨敏接到自称佛山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口头通知,何晓波在看守所内已签了“不请律师承诺书”,杨敏与律师葛永喜均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杨敏递交对新华社记者邹伟的起诉书之后,2月22日元宵节,警察以“监视居住”的名义住进家中,杨敏与外界失联二十天。
2016年2月,曾飞洋传出消息,解聘家人为他委托的成准强律师。2016年5月底,曾飞洋认罪后,才得以会见警方制定的律师和家人委托的陈进学律师。在会见中曾飞洋告诉陈进学,“办案人员将录小孩的视频给我,以及我妻子受骚扰的情况告诉我,还告诉我现在肯定见不到律师,就让我减少影响,我为了减少他们对我家人的骚扰,就(发了不会见成准强律师的声明)”。
但7月12日,曾飞洋的家属收到了一份按了五个手印、落款为“曾飞洋”的声明书:“经本人谨慎考虑,决定解除陈进学律师的委托关系,从解除之日起不会见陈律师,感谢陈律师之前的帮助。特此声明。”
“由于我的案子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我也不愿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们妥协……就此事而言,我问心无愧。”
孟晗是“12.3劳工案”中最早可以正常会见律师的当事人。2016年2月19日,孟晗被捕两个半月,律师燕薪两次申请会见未果后,终于得以与孟晗见面。5月31日,孟晗签了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告知书。之后,律师曾传出孟晗口信,在向家人表达歉意的同时,孟晗坚信自己无罪,“由于我的案子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我也不愿意昧着良心和道德向他们妥协……就此事而言,我问心无愧。”
但到了8月,不愿妥协认罪的孟晗也在与辩护律师覃臣寿会见时,当面提出解除委托,覃臣寿称孟晗承认受到了压力,但不愿细说。最后,由燕薪、王勋律师为孟晗辩护。孟晗虽然可以会见律师,却不能会见家人,女友悠悠数不清去了多少次看守所,也只能盼着早一点听到律师带出来的消息。
9月26日,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案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庭,孟晗因未认罪,“另案处理”。之后,国保继续骚扰孟晗家人。10月30日,自称广州“预审大队王队长”的人,带着“六七位协助办案”的年轻男性,来到孟晗父母住所,要他们劝说孟晗认罪,尽早了结案件,并提出开庭时派专车接送二位老人去法院旁听,但遭到了孟晗父母的拒绝。
孟晗坚持到了11月1日,认罪两天之后,他的案子也在番禺区法院开庭,即日被定罪和宣判有期徒刑21个月,孟晗当庭表示不上诉。辩护律师燕薪在社交媒体发布状态,“这个案件,一波数折,结果突然而至,过程心累无比。作为辩护人,我理解孟晗面对的压力,并尊重他的选择。律师独立发表了主客观方面均不构成聚众扰序罪的辩护意见,但法庭未予采纳”。
2013年第一次被判刑时,在法庭陈述中,孟晗曾说,“作为当代中国的一位老工人,连体面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我宁愿选择在监狱度过我的余生。”这句话,在孟晗于“12.3”劳工案中再次被捕后,广为流传,一语成谶。
香港职工会联盟参与游行,到香港中联办外示威请愿,要求大陆当局释放孟晗。图片来源:中国劳工通讯提供
“打工族”兴衰:5年前也曾有过短暂的春天
孟晗工作过的番禺“打工族文书服务部”成立于1998年,是珠三角地区劳工NGO的先锋。
“打工族”成立当年,内地大约9500万“农民工”,近半进入了广东省。这些农民工大部分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主要是冲着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四分之一多的广东工资去的。他们人在城镇,户籍却留在故乡农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城镇只是他们出卖劳动力以换取较优经济报酬的地方,而非安身立命之地,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保障无从谈起,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相当有限。中国在改革开放中成为“世界工厂”,作为改革开放桥头堡的珠三角吸引各种资本建厂的同时,劳资冲突也随之而来,“打工族”这样的服务劳工、教育维权的NGO应运而生。
“打工族”的创立者廖晓峰本身是一名来自四川的打工仔,为帮工友讨工伤赔偿自学法律,后为了更多工友提供文书和法律服务而成立“打工族”,收取低廉的服务费。“打工族”草创时,廖晓峰求才于曾飞洋,当时曾飞洋从华南师范大学政法系毕业才两年,在律师事务所处理过一些工人维权案件,关注劳工权益,两人一拍即合,曾毅然从律所辞职。但很快,廖晓峰就因为压力离开了“打工族”,留下曾飞洋独力支撑,直到4年后的2002年,“打工族”才开始有相对稳定的资金支持,也得以正式转型为NGO,不再向求助的农民工收费。
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广东省曾在流动人口的权利保障方面开全国风气之先。2003年孙志刚案,直接引发收容遣送制度的废除,流动人口的人身自由得到保障。之后,工人对经济权利的寻求,似乎并未受到过多阻碍。2010年,佛山南海区的本田工厂大罢工,工人连续28天罢工,据估算每天经济损失为2亿,最终工人的加薪和重整工会诉求初步达成,被认为开启了中国工人维权新局面。
2012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倡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社会组织发展迎来“春天”,“打工族”帮助孵化了多家劳工NGO;不少社会组织得以在民政局注册;“南飞雁”与佛山政府合作的购买服务项目也顺利开始;广州女工机构“向阳花”在注册时也得到街道办的大力支持。
2010年,时年36岁、三分之一的人生都投入了“打工族”的曾飞洋,还能登上广州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南风窗》杂志,说“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更在2012年被《南方都市报》主办的“责任中国公益盛典”评为“年度公益人物”,颁奖词说,“他在媒体发表了300多篇各类打工族维权与教育文章,14年来接待了约8000多人次寻求法律咨询的来访者;接听的咨询电话平均每天15人次左右;他与同事为3500多人次外来工提供了个案法律辅助或个案代理。他以民间努力改善了劳工权益保护状况”。
2011年底到2012年,被称为珠三角NGO发展的“黄金时期”。 但事实上,来自官方的打压,从未间断。2012年,深圳 “小小草”、“手牵手”等十余家劳工服务机构遭遇逼迁和关停,仿佛一阵“倒春寒”。而彼时的曾飞洋,亦全然不知3年之后的12月3日,他会因为决心投入一辈子去做的正义的事而被捕、入狱、获刑。
“作为当代中国的一位老工人,连体面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我宁愿选择在监狱度过我的余生。”
2015年,内地经济继续下行,珠三角再度陷入闭厂潮,产业升级压力迫在眉睫,中国智造、大数据、互联网+等政策推动着“机器换人”,劳资纠纷频频爆发,当局对劳工NGO则持续打压。何晓波的佛山“南飞雁”面临关停压力,“南飞雁”是佛山最早的工伤服务机构,而且顺利进行过若干“政府购买服务”,却在2015年中被民政部门评为年审“基本合格”,若两次得“基本合格”便会被注销。2016年11月,何晓波取保候审半年多后,“南飞雁”被正式注销。
劳工NGO受压同时,群体性劳资冲突事件飙升。根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2011年,中国大陆发生了185起群体性劳工冲突事件,2014年发生了1300多起,到了2015年,罢工等形式的劳资冲突更增加到2944起,短短数年内飙升10倍。2016年上半年,大陆共出现了1454起抗议事件,比去年同期高出18.6%。《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作人员表示,数据统计来自大陆公开的社交媒体,很多消息甫一发出便遭删除,亦有很多消息发在更私密的“微信朋友圈”,外界无法获知,故此统计数据只体现趋势,而实际数字,“只多不少”。
前路茫茫:工运会否走向政治化?
曾飞洋被判缓刑后,9月26日下午离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安排“出外静修”,10月10日回到家中,每日佩戴黑色手表,作为控制行动范围的追踪器。接近曾飞洋的朋友表示,他处于缓刑考验期,对会客有具体要求,会见境外人士及记者需要批准,“关于我们的案件,目前受限制,不评论,历史终将有公论”。
同样处在缓刑期的朱小梅,摆起了地摊,卖儿童鞋。与他们同在“12.3”被拘的同事邓小明、彭家勇,关押37天后获释。离开看守所后,邓小明先是摆地摊,卖衣服卖鞋子,现在婚庆公司做“一线劳力”。彭家勇亦无生计,开起了微店,也是卖鞋。
在这些“劳工NGO黄埔军校”的旧日骨干身陷囹圄、凋零散落的同时,宣言要“依法治国”的当局风风火火地绕着公民社会布织起一张法律大网。
2016年4月,《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加上已经实施的《慈善法》、《国家安全法》,加在NGO颈上的“追踪器”越来越紧。公益界资深人士称,多家国际机构将在2017年面临缩小在华办公规模,甚至计划撤出中国。同属于公益机构的劳工维权机构,前途也不乐观。
“12·3”案后,劳工机构难以再直接介入工人集体维权。2016年5月,沃尔玛在中国门店推行“综合工时制”,引发工人抗议。而抗议行动的协调人,以“工人联谊会”的形式进行活动,无法再公开用工人代表制推动集体谈判的方式。
内地当局针对劳工维权机构负责人的司法打击,也出现了升级的前奏,罪名已不止“12.3”案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2015年5月30日,劳工维权组织“工维义工”负责人刘少明被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后被正式批捕,罪名却成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刘少明曾积极参与2014年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事件,他亦是“南方街头”举牌抗议运动的活跃维权人士。今年4月15日,刘少明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刘少明的代表律师吴魁明表示,检方指控刘在网络上发布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信息,又指刘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被判“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成立,是累犯,要从重处罚。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与刘少明案相比,曾飞洋在看守所被审讯时的主题,并未涉及去年“709”等打压维权律师的案件,“12.3”劳工案也未涉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系列罪名。“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韩东方表示,“12.3”案一开始来势汹汹,但最终判决结果比他预想得要轻,可见“中共并未向工人阶级全面开战”。
在深圳从事劳工服务工作的马岭(化名)表示,对他来说,最难过的一刻,是听到曾飞洋、孟晗等人认罪的消息。
数位劳工学者分析判断,内外交困之下,当局出于维稳目的,将进一步打压维权力量。劳工学者王江松认为,未来的劳工运动,必须与民主运动相结合,而结合的具体时机,尚难以判断。
过去,以刘少明2014年参与环卫工人罢工为例,当时工运人士尚与民运人士刻意保持距离,原因之一是劳工运动以经济诉求为主,工运者不希望因为民运人士的参与,而给维权工人增加风险、增加牺牲。
韩东方则认为,90年代,除了政治反对,民间抗争力量没有其它话语来承载,“民运”这样充满冷战色彩的词是无奈选择。他相信中国的未来会走向社会民主主义,实现劳资和谐,工人运动会成为重要推动力量,且不仅限于政治反对运动。
劳工学者潘毅认为,劳工NGO虽被打压,工人运动仍持续高涨,罢工事件,会有工人自组织、乡村熟人网络等模式维系,且这种网络一直存在。被打压的维权型机构,短期内无法恢复工作,面临转型,可能转入地下,做低调的工人社区服务。长期来看,工人运动必将走向政治化,但目前难以判断。
面对这一现状,在深圳从事劳工服务工作的马岭(化名)表示,“怎样让自己更好地适应工人运动,每个团队有不同方案吧”。对他来说,最难过的一刻,是听到曾飞洋、孟晗等人认罪的消息。已有“前科”、具备应对审讯经验的孟晗,也在最后关头认罪,足见压力之强大。
韩东方亦表示,“他们认罪时说的那些话,我一个字都不相信”。他犹记得,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孟晗,听他说起在长江轮船上工作的经历,而自己说起当年在火车上工作的情景,“感觉像失散多年的兄弟”。
在开庭照片中,不过40出头的曾飞洋,头发全白,而在近期发布的照片中,他的头发染回了黑色。眼下,曾飞洋觉得“艰难形势更甚”,但仍希望“劳工界早日从‘12.3’案件中走出来,直面恐惧,扎根社群,继续前行”。
今年9月底,悠悠奔走忧虑,密集见律师,打听被单独另案处理的男友孟晗的最新状态。夜里12点多,在回家的出租车上,这个语速极快、外表坚强的广州女人,在副驾驶位置默默流泪,肩膀微微耸动。我问她会如何看孟晗案子的结果。她回答,劳工维权工作是孟晗的人生价值所在,虽然不希望他再失去自由,但“除了支持,还能怎么办?”
孟晗在开庭前认罪,悠悠至今还是觉得吃惊,“不像他的风格”。无论如何,如今案件宣判,也算是有了结果,“晚上能睡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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