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养老并不是现代才有的问题。几千年来以农业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但是古人在养老制度的设计方面还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大致来说,政府官员官员退休年龄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普通老百姓的养老制度,各个朝代,虽然花样繁多,但出发点大体一致,就是给予极大的国家奖励和荣誉,在全社会树立一种尊老、爱老、养老的风尚和氛围。
三国时期,连年战乱,很多家庭没有丈夫和儿子,因此曹操下诏,全国凡是年满70岁的孤寡老妇人,国家来赡养,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针对女性老人的救济政策。
北魏时期,政府为保证老人有儿女所养,首创“存留养亲”制度。其规定,如果犯人(犯罪极其严重的除外)的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则国家应当对这个犯人减刑或刑罚缓期执行,即便坐牢,也一般关押在当地,不会流放到外地,以便其可以随时回家照顾老人。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赡养老人的目的,可以赦免一些罪行不太严重的犯人。 唐代的家庭,若父母还健在,儿子一般就不出远门,也不分家,更不各自攒私房钱。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侯照料下,安享晚年。
古代较高的死亡率和较低的寿命,注定相当数量的老人会没有后代。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孤独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到了唐代,国家强盛,养老院更为普遍,当时称为“悲田院”。
但名副其实的养老院是北宋时期的“居养院”,只收养贫困老人。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人群的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称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南宋初年,中国出现了“惠民和剂局”,专门为老人设立的福利机构,费用全部有地方财政负担。
明朝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老院的数量和规模,还定期派官员进行督查,查看饭菜质量等,国家还直接给老人买生活必需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很好的敬老爱老的风气。
清代基本延续了明朝的制度,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衰弱之际,依然大幅度加大对养老的投入,据史料考证,仅广东一省的养老院,就花费白银1.7万两。
福利制度最完备的要数宋代,已经超越了现代所谓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体系,延伸为从养胎到祭祀,当一个人在母体中时,国家就开始发放资助孕妇,而死后的祭祀,也是政府拨款解决。
历朝历代,对百岁以上的老人,国家基本都要给予极大的奖励和荣誉,在全社会树立一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风尚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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