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根草
内容提要:“托克维尔对于群众的革命情绪特别敏感。距二月革命爆发还不到一个月,他就预感革命风暴的威胁。1848年1月29日,他在议会发表演说,警告那些认为“丝毫没有危险”、“革命还离我们很远”的议员们说,工人阶级已倾向于社会主义理论,他们要推翻的不仅仅是法律、内阁或政府形式,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看来托克维尔是恐惧私有制本身被摧毁。而不是恐惧统治者的更替。摧毁旧制度这也是资产阶级和贵族们最仇恨和忧心忡忡的事。也是我国一些精英最恐惧的事。
对法国革命历史经验中的一点思考
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写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近些时间受到一些人的高度关注。然而视角不同,结论未必相同。作为一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变的观察家,一个混迹于政治舞台的反对派,一个博览群书、并直接接触到第一手史料的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又具备与众不同的敏锐洞察力,一种力图超越本阶级狭隘利益的社会意识,一种植根于本国实际的历史感与时代感。(这可看出托克维尔尊重史实的态度比起我国一些精英要客观的多)他的《旧制度与大革命》等著作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丑陋都有所揭露,不像我国一些精英那样一味吹捧。因而他写的《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都留给人们不少启示和思考。
一些精英反复引用托克维尔在书中说“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革命就容易发生。他们认为当前中国的情况与当时的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情况非常相似,经济改革虽已初步成功,政治不改革就难以为继。他们认为社会存在的总总问题的发生不是市场化改革导致的,恰恰是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如果不及时下决心去改革体制中他们认为的弊端,不走普世价值道路就会死路一条。精英认为这是对中国的警言。以作为推进他们心中的彻底改革——顶层设计的历史借鉴。
托克维尔是何许人也:他出身贵族,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目睹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二月革命又推翻七月王朝;1839年起任众议院议员,二月革命后参与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订,并一度在秩序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1849年6—10月)。路易·波拿巴的1851年12月政变和第二帝国专制政府的建立令他悲观失望,迫使他成为“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就是在这段政治大变动时期酝酿成熟的,这部著作浸透着他对拿破仑第三专制制度的仇恨。拿破仑三世在法国1848年2月、6月革命洪流之后,当上了总统、皇帝。他也是历史的工具,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开拓道路的作用。但他极无政治信义,好大喜功,纵容社会纸醉金迷、贪污腐化,鼓励各人自扫门前雪,只顾个人发财的市侩生活。 因而托克维尔写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针对这种社会现象说:“他们一心关注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利益,他们只考虑自己,蜷缩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被窒息。”“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虽然托克维尔看到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些表面的丑陋现象,他并不认为以自私、贪婪、纵欲为特征的资本私有制是不合理的制度,而只是认为是政府导向的责任。这与我国精英的顶层设计有了共同点,正基于这一点才如此推崇他。 但毕竟托克维尔比我国当下一些精英洞察力敏锐,看到了极端自私和一切向钱看的丑陋,不会像他们那样一味去推波助澜。
《旧制度与大革命》书中虽然是他探究大革命的深刻根源——旧制度。托克维尔企图通过此书说明:何以全欧洲几乎都有同样的政体,它们如何到处都陷于崩溃?何以封建特权对法国人民比在其他地方变得更为可憎?何以中央集权行政体制是旧制度的体制,而不是大革命或帝国的创造?何以18世纪的法国的人们比其他国家人民更彼此相似,同时又彼此分离,漠不相关?尽管文明不断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甚至比13世纪的农民处境更恶劣?何以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何以法国人宁愿先要改革,后要自由?何以行政革命先于政治革命?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期,这种繁荣如何加速了革命?等等。 法国大革命不仅是法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人们对它的研究和争论从未停止过。它的斗争激烈程度,复杂多变出乎人们的想象,革命与反革命撕杀的残酷也是空前的,胜利者把失败者送上断头台司空见惯,这都提供世人不少启示。然而正是在这种激烈反复搏斗,社会得到脱胎换骨。正如法国政治家托克维尔特别重视民族特征和传统对法国革命的影响。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结尾描绘了法国民族性的各种表现之后指出,唯有法兰西民族“才能造就一场如此突然、如此彻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的革命。”
托克维尔当过法官,他的父母在大革命时被捕入狱,如果没有发生热月政变,恐难逃过断头这一关。家庭的贵族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他身上。他说过:“具有独立精神的人主要有两类:一是贵族,二是教士。他们因为财产上的独立而导致精神上的独立。”因而他说没有贵族就没有自由的存在。这种观点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自由思想有否与人的出身无关,而是与是否能独立思考有关。
法国大革命是世界近代史上规模最大,最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它摧毁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震撼了整个欧洲大陆的封建秩序,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资本主义为此得到确立,资本主义经济在世界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托克维尔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考察了工业革命中的英国城市曼彻斯特后,留下精彩评论:“这些巨大的建筑物,高耸于人们的住所之上,隔绝了空气和阳光;它们像不散的浓雾一样包裹着着人们。城市的这一边住的是奴隶,那一边住的是老爷;那一边属于富裕的少数人,这一边属于贫穷的绝大多数人……这里人性获得了最为充分也最为野蛮的发展;这里创造了文明的奇迹,文明之人却几乎沦回野蛮人的境地。从这里肮脏的下水道里却流出了足赤的黄金”。他看到了工业文明带来了社会进步,也看到随之带来了贫富巨大分化和道德的沦丧。他虽对于资本主义给予了一定的批判。不过他看到了弊端,却找不到产生这些弊端的是私有制度的原因。他只是个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只能在资本主义框架内寻求解决这些弊病的方法,我国的一些精英何尝不是如此!
他一生经历了五个朝代,曾经当过法国外交部长。作为当时政治斗争旋涡中的一员,他的批判还无法完全脱离他自身的阶级意识局限的束缚。对资本主义的剖析更不可能像马克思那么深刻。 《托克维尔回忆录》对法国二月革命的出现的各派思潮的评价中得知,“自2月25日起,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体制猛然从革命者的头脑中冒出来,在大众混乱的头脑中传播。”(同上,第81页)“这些理论相互之间分歧极大,常常截然相反,有时甚至势不两立。但是所有这些理论,它们的目标全都不着眼于政府,而是力图触动社会本身——即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他们全都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帜。”(同上,第82页)托克维尔是个反对“触动社会本身——即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的人。这个基础是什么?就是私有制,所以托克维尔的主张是维护私有制,是只着眼于政府权力的改革。这从他的著作《论美国的民主》鲜明地表明出来,这正是中国精英喜欢他的原因。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流露出厌恶革命,所以他憎恶社会主义革命就不奇怪了。在法国1848年6月革命的前夜。托克维尔在议会上说:“一个人登上讲台,此人我只在那一天见过。然而一念及此,我就充满厌恶和反感。……一副凶恶、下流的模样,……人们告诉我他就是布朗基。”可见他对后来成为巴黎公社的积极参加者和领导者之一的布朗基的轻蔑和厌恶是何等程度了。作为一个没落阶级的政治代表,托克维尔对于群众的革命情绪特别敏感。距二月革命爆发还不到一个月,他就预感革命风暴的威胁。1848年1月29日,他在议会发表演说,警告那些认为“丝毫没有危险”、“革命还离我们很远”的议员们说,工人阶级已倾向于社会主义理论,他们要推翻的不仅仅是法律、内阁或政府形式,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看来托克维尔是恐惧私有制本身被摧毁。而不是恐惧统治者的更替。摧毁旧制度这也是资产阶级和贵族们最仇恨和忧心忡忡的事。也是我国一些精英最恐惧的事。
法国大革命到底有什么样启示呢?也许我下面的看法与一些精英不同。
资本主义带来了工业文明进步,也带来社会的财富极端不公,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无产阶级不断壮大,无产阶级从此走上社会政治舞台。社会主义各种思潮在工人阶级中逐渐传播。
法国的君主专制国家,及其后的第一帝国、复辟的波旁王朝和第二帝国,这都是中央集权专制帝国,就是这期间的民主共和国也是中央集权的国家。尽管其统治阶级在不同时期可以分为封建统治阶级和资产阶级,但国家权力总和无产阶级无缘,不可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大众的要求,达到解放人民的目的。中央集权专制的国家机器,再也不能“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否则工人阶级解放的目的便不能实现。这就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的观点的历史依据。这就是历经大革命及其以后80多年,旧制度的国家官僚专制机器不但未消失,反而日益庞大臃肿的原因和秘密。
科学社会主义创立者马克思提出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全新的无产阶级政权,为了战胜资产阶级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由此首先要建立起无产阶级民主制度。这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的保障。
资本主义的确立和发展,带来了工业文明,文明的脚步由此加速,随之带来劳动者的苦难也是深重的,农民的破产,流向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自由劳动力,资本主义也因此迅速发展,也造就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工人阶级队伍,由于资本的残酷掠夺和剥削,贫富分化日益严重,赤贫的人群迅速增加,资本主义因而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无产阶级阶级日益壮大,也为各种社会主义思潮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托克维尔布所憎恨的布朗基,布朗基是布朗基主义者的创立者,它是当时许多社会主义思潮之一,布朗基主义者主张依靠少数革命家的密谋活动进行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少数人的革命专政,从而过度到共产主义。究其实质来说,布朗基主义还未脱离空想社会主义的范畴。“这种共产主义”,诚如恩格斯所说的“还是颇为粗糙的、尚欠修琢的、纯粹出于本能的一种共产主义”。它不能给无产阶级解放斗争指明正确的方向和途径,又不能找到实现理想社会的真正力量,不发动和依靠工人阶级,想依靠少数革命者的武装斗争来实现。因而不能引导革命走向胜利。
如果说布朗基在30年代是一个蛮干的冒险主义者的话,那么在40年代以后他确实接受了血的教训,越来越注意斗争策略。他既注意到武装斗争同其他形式的斗争相结合,非法斗争同合法斗争相结合,也注意到在坚持以暴力革命为立足点的原则下的必要妥协,强调在以革命武装反对反革命武装的同时也可采用别的斗争形式。到了后期布朗基进行自我检讨,指出:“重要的是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要组织起来。不要再搞这些混乱、孤立、分散、盲目行动、毫无纪律、没有一点集体思想、各自一方、完全根据自己意愿办事的起义。” 他晚年的思想许多方面接近马克思主义。他主张在革命胜利后“就要有一个革命政权来帮助人民直接行使他们的权利”,这个政权又须是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的、实行革命专政和人民自治的政府。他把这个政府称之为“巴黎专政”或“贫民专政”。他在这里指出“革命政权又须是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这在他领导的巴黎公社中得到实践。在民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布朗基知道民主对人民有多么重要意义。
马克思在其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提出无产阶级建立政权后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那么布朗基当初提出的革命专政和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不是一回事呢?
有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布朗基革命者专政和马克思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同一内涵的概念。恩格斯极力强调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概念跟布朗基所设想的革命专政之间的根本区别。恩格斯写道:“由于布朗基把一切革命想象成由少数革命家所实现的突然变革,自然也就产生了起义成功以后实行专政的必要性,当然,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实现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89页)。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专政是整个革命阶级的专政,而不是少数革命者的专政。巴黎公社实行普选公社领导者,这表明对资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的。在我国叫人民民主专政。所以我在不少文章中说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是一只钱币的两面,无产阶级专政是保证无产阶级民主的实现,无产阶级民主又是保证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向和内容的正确性,缺一就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了。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在前,专政在后,这是很有含意的。在实行中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是不能偏废的,也不能淡化人民民主这个基础。否则就偏离了马克思的设想原则。
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执笔的《共产党宣言》于1848年2月21日在伦敦发表。这份文件最初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党纲,该宣言鼓励无产者联合起来发动革命,以推翻资本主义并最终建立一个无阶级的政权。而巴黎公社起义是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是受到《共产党宣言》影响的布朗基主义者与蒲鲁东主义者与巴黎无产阶级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为推翻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建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而进行的一次武装斗争的偿试。在公社失败20年之后,恩格斯对公社委员会作了这样的分析:“公社委员分为多数和少数两派:多数派是布朗基主义者,他们在公社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中占统治地位;少数派是国际工人协会会员,他们多半是蒲鲁东社会主义学派的信徒”。应该说当时布朗基派和蒲鲁东派的社会主义者,站在时代的前沿,领导建立了这个史无前例的政权,由于蒲鲁东派阶级调和的政治主张的错误又导致了它过早的夭折。
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高度赞扬布朗基主义者的大无畏精神,同时也批评他们的政治行动中冒险主义对革命的危害。并指出蒲鲁东主义者对资产阶级的银行等采取软弱无力的措施(没有得力的无产阶级专政经济措施),无力抵御聚集在凡尔赛的资产阶级的武装反扑,导致了公社失败。这是由于蒲鲁东主张保留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又想去除资本主义的弊病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思潮的矛盾所在。公社的失败也宣布他的政治主张的破产。
马克思在总结法国巴黎公社历史经验教训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即明确提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选集》二卷,1966年版,第460页)“工人应当打碎的已不是旧社会的那个比较不完整的政府权力形式,而是具有最后、最完备形式的这一权力本身,就是帝国。公社是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同上,第522页)。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由公社全体成员选举领导者来管理公社。巴黎各区选举公社的公社委员,公社是议行合一的工作机构。公社任命的公职人员,随时可以撤换,和公社委员一样只领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全民皆兵,废除雇佣军。其全部的目的就是防止国家和国家的权力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宰”(同上,第426页)。没有无产阶级整个阶级专政,而只有少数革命者专政,尤其人民没有民主权利,而权力没有受到人民的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后革命者就会逐渐褪变,人们不愿看到的现象“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宰”就会成为事实。而苏东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演变充分证明这点。在这里要着重指出的是,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后,如何切实的、具体的实施人民民主制度,使官员真正受到无产阶级的掌控,这是掌权的无产阶级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永远朝着共产主义方向前进。
因而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的结合来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马克思的思路,与布朗基早期提出的少数“革命者专政”(在我看来这是精英主义,是精英专政的翻版)是有本质区别的阶级内涵,这是显而易见的。
布朗基在后期他把这一思想说成是“就要有一个革命政权来帮助(本人注:不应说是帮助,而应该说依靠)人民直接行使他们的权利”,又注意到“革命政权又须是由全国人民选举产生”。这对防止掌权者由“社会的公仆变为社会的主宰”的意义重大,人民握有官员上下命运是至关重要的措施。故而他直接领导的巴黎公社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的第一次尝试中,就具体实践了他的普选设想。尽管当时历史条件的不成熟,和领导者有些措施的不正确,何况资产阶级力量还很强大,遭致失败是马克思早就预感到的。毕竟巴黎公社的革命实践却为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宝贵的正反两方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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