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團結工會的社會援助

 

社會救助

在特別困難的情況下,你可以找到幫助創建使這種支持的機構。組織有關社會福利部門和當地政府。在這方面的合作,在與社會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天主教教會,其他教會,宗教協會,自然人和法人的夥伴關係。

在波蘭社會援助的基礎上運行的3月12日對社會援助2004年法
,它規定:
1)任務,在社會援助;
2)社會救濟金類型的規則和程序的規定,
3)社會福利機構;
4)規則和社會福利的控制程序。社會救助是國家社會政策的機構,以使個人和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他們無法克服,用自己的權力,資源和機會的。社會福利機構處理政府機關。。合作在這方面,在與社會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天主教教會,其他教會,宗教協會,自然人和法人的夥伴關係的社會援助福利的權利,如果國際協議不提供,否則應: 1)個人持有國籍波蘭居民,在波蘭共和國境內居住的; 2)外國人居住和對和解許可證的基礎上在波蘭領土上停留,居留證的長期歐洲共同體居住證居住的時間與事實有關授予期所指的藝術。第53段。1點13法第13 2003年6月的外國人(法律雜誌128號項目。1175,條。修訂)的耐受逗留或在與難民地位,波蘭共和國獲取連接許可證3)有居住地和對歐洲聯盟,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成員國成員國波蘭國民境內居住-對歐洲經濟區或瑞士聯邦和他們的家庭成員內部的含義協定的締約國。2點4 14法七月進入波蘭境內,逗留和對歐洲聯盟和其家庭成員(期刊法律第144號,項目。1043)會員國的國民離境進入2006年,有一個居住權利或,在波蘭共和國境內永久居留權的社會援助,特別是: 1)發放和法定福利金,2)社會工作,3)的行為和必要的社會基礎設施,開發4)分析和評估的現象新興的福利需求社會,5)執行任務,針對查明的社會需求; 6)制定社會援助和在確定的需要自救的新形式的權利,現金社會援助福利的資格: 1)人家庭,其收入不超過477 ZL量,2)在一個家庭中的人的人均收入不超過351 ZL,金額3)家庭,其收入不超過收入的每個家庭的標準,金額的總和-而至少是原因之一發生在第上市。7點2-15 (第7條特別是,社會援助贈款,以個人和家庭原因是:1)貧困,2)孤兒; 3)無家可歸; 4)失業; 5)殘疾; 6)長期或嚴重的疾病; 7 ),家庭暴力,7A)需要保護販運受害者; 8)需要保護母親和大家庭; 9)在照顧和教育和家庭行為問題的無奈,尤其是在多子女或不完整的家庭; 10)無法適應青少年生活離開時鐘保健和教育; 11)在整合誰已獲得難民地位的人的困難; 12)在調整後從監獄釋放生活中的困難; 13)酗酒或吸毒; 14)隨機事件和危機; 15)自然災害...或有機),或辯解社會給予援助的其他情形津貼成為享有以下權利:1)成人人家庭,無法工作,因為年齡或完全無法工作,如果其收入比為一個人的家庭,收入標準以下2)成人人在家庭中的剩餘,無法工作,因為年齡或完全無法工作,如果其收入,以及每個家庭收入低於每個家庭收入標準低。定期好處是特別是由於因長期患病,殘疾失業,保持或獲得來自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福利的權利:1)人家庭,其收入比為一個人家庭收入,標準低2)家庭收入低於標準的家庭收入較低的有目的的津貼可能授以滿足生活條件的必要需求,特別是要覆蓋部分或購買食品,藥品和治療,燃料,服裝,基本生活用品,小型翻新和在公寓維修,以及殯葬費用全部費用。市議會通過決議,可能增加的福利和蓄意臨時金額的權利。法:對社會援助的2004年3月12號法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040640593規例2009年7月29日在經修訂的收入標準和社會援助的現金補貼金額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09127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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